将他人视频转发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将自己虚构成年轻女士,53岁的秦某以此诱骗他人为其发红包、代付款共计1.3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广德市...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社会公布多起涉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因修改并销售他人享有著作...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格权保护禁令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曾某威胁、恐吓、骚扰申请人吴某。如曾某违反禁令,将视...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社会公布多起涉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因修改并销售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睫视频教程》牟...
正义网南宁3月25日电(见习记者何慧敏 通讯员黄建业)为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男子文某凭借一张捡来的身份证编造债务纠纷,制造虚假诉讼,钻起法律的“空子”。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对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驳回了原审原告文某的诉讼请求,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日前,文某涉嫌虚假诉讼已被立案侦查。
2018年6月至11月,狄某为牟取暴利,雇佣丁某,租用滕州市某街道一处民房作为生产点、三处民房作为仓库,从他人处购买假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水井坊、洋河天之蓝的白酒包装材料,用低档白酒灌装生产假冒上述白酒并对外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94万余元。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狄某、丁某有期徒刑4年、2年缓刑3件,合计并处罚金105万元。
2017年4月份,韦某某为了获得打假经费,假装向出售散装白酒的冯某某订购一万瓶假冒一品景芝妙品白酒,通过交付定金、提供一品景芝妙品的酒瓶样品等方式,诱使冯某某在没有景芝酒厂授权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私自组织灌装假冒一品景芝妙品白酒。在与冯某某达成合作意向后,韦某某向景芝酒厂打假办举报冯某某生产假冒景芝白酒,据此获取打假奖金10万元。
被告某商业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关于情人节的文章,文内使用了原告某科技公司的美术作品“××汪星人”。看到辛苦创作的美术作品被他人随意使用,原告某科技公司遂在当地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将该商业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万元。被告某商业公司这才意识到自身行为构成了侵权,但辩称并非故意为之,原告要求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商协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广东省惠州市某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律师费20000元、公证费3710元,共计23710元。
一母子在亲人墓地祭扫时,没想到纸钱被大风吹散引发火灾,将他人的桃树烧毁。日前,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刘升法庭调解处理了该起纠纷,肇事者赔偿果农经济损失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