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 的搜索结果,共314条

·假冒绿通车辆偷逃高速费 检察院对司机作出不起诉决定

□ 本报记者 韩宇□ 本报通讯员 张宇虹 窦晓峰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检察院在一起涉案金额710余万元的假冒绿色通道车辆偷逃...

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天津港云里社区“红色议事厅”议出温暖邻里情
·天津港云里社区“红色议事厅”议出温暖邻里情

□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本报记者 张驰□ 本报见习记者 范瑞恒“交了费用能否保障车辆随时可停?”“物业更换能否做到无缝衔接?”“...

·织密车辆查控处置云端“执行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陈逸舟“4天就找到了,你们可真是有‘千里眼’呀!”近日,王某给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韦国权盗窃案

机动车为具有特殊属性的物,所有权人必须以所有权凭证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机动车交易只有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同时,机动车牌号登记制度也进一步增强了所有人或占有人对车辆的控制力。因此,即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在离开车辆时忘记关闭车窗、车灯,将车钥匙忘记在车上,也不能认定其完全丧失对车辆的控制,并由此推定该机动车属于遗忘物。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

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福州一男子将占位车辆丢入河道引发热议 专家称车位被占绝不能进行泄愤式报复  ● 近年来,因占车位引发纠纷的案事例屡见不鲜。有一些车...

广东省中山坦洲一女子醉驾肇事还想保险赔,等待的是刑事处罚!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杨卫源)11月3日凌晨,吴某燕在广东省中山坦洲镇醉驾肇事后打电话给哥哥吴某,并叫拖车将车辆拖...

有了业委会,物业麻烦就解决了吗

  □ 本报见习记者 张守坤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生活垃圾经常不及时处理,车辆乱停乱放,小区楼顶漏水不解决……甘肃省兰州...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车辆挂靠单位担责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段莉   因石某驾驶车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执法部门对车辆登记人某物流公司罚...

·汽车生产“代工”模式或面临重大调整

日前,为健全车辆生产管理法治体系,全面落实车辆生产许可管理责任,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