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的搜索结果,共372条

中消协报告点名“三亚返程难”“傅园慧包车被勒索”等事件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刘亮)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26日发布的2024年春节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春节期间消费者吐槽...

外卖平台未审核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与甲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被告甲公司运营某外卖餐饮平台,提供外卖订餐服务,并向消费者郑重承诺:我平台已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的实地审查,并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有效期等许可信息合法、真实、准确、有效。

周某某与南京市雨花台区尹某某美容美发店、洪某某、孔某、欧某某服务合同纠纷案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消费的权利。在美容美发、健身、餐饮等一些消费领域,经营者出于其营销手段的考虑,经常引导消费者选择预付储值的消费方式。而当服务场所无法保障原有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或当特定服务提供者离职时,消费者的预期目的即无法实现。消费者以此诉请退款的,即使预付卡服务协议中有“不退还”、“不折现”等条款,人民法院也应支持消费者解除合同的诉请。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与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智能电视机开启时开机广告自动播放的,如智能电视生产者同时也是开机广告的经营者,其有义务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该产品含有开机广告功能,并告知能否即时一键关闭。智能电视生产者对其生产销售的智能电视未提供即时一键关闭功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为维护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智能电视生产者提供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维修刺客”坐地起价,消费者如何避免“踩坑”?

10元下单防水补漏维修,结账时竟被收取7300元;50元预约上门开锁,最终花费近千元“维修刺客”坐地起价,消费者如何避免“踩坑”?10元下单...

大数据“杀熟”为何屡禁不止?

  大数据“杀熟”为何屡禁不止?  “杀熟”还是差异化营销难界定 消费者维权成本高 专家建议:细化相关规定企业公开算法模型  在交...

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的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郭某诉某经营部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1年11月17日,郭某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1160元。2021年11月23日,郭某再次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0937元。后郭某怀疑其购买的白酒为假酒,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某白酒公司出具《鉴定证明书》,表明上述某品牌白酒并非该公司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郭某起诉某经营部,要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购酒款十倍的赔偿金。

带货视频推广效果差,商家要求退费获支持

  近年来,电商行业蓬勃发展,“直播带货”成为商家吸引消费者的首选。同时,因直播带货引起的各类纠纷也不断出现,比如签约推广销售额达...

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评“小天才”与 “儿童星小天才”商标侵权纠纷案

在先注册商标与在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或类似,在先注册商标经过使用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在后注册商标的授权许可使用人擅自改变其授权注册商标的表现形式,使其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从而导致消费者对二者之间商品的来源或经营关系产生混淆,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店招与装潢合理使用商标的界限

 销售商在销售品牌商品时应在店招及店内装潢上合理使用商标。对于只销售特定商标商品的特许经销商而言,基于其特许经销的身份,在店招及店内装潢时使用特许经销商品的商标系基于销售的合理需要,不构成商标侵权。对于销售各种商标商品的销售商而言,其在店招和店内装潢时使用相关商标应基于其销售的合理需要。销售商店内确有销售某商标的商品时,在店招上使用该商品商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使消费者不会产生该店铺是仅销售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