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250余万粉丝的网络博主擅自闯入他人房屋拍摄视频,并把房屋渲染成“鬼屋”“凶宅”,房主周女士和弟弟要求对方删除却被拒绝。近日,在...
住了4年的二手房,直到换房出卖时才发现竟然是“凶宅”。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宗涉及“凶宅”问题的二手房交易纠纷作出判决,认定构成重大误解,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被告人吴某退还购房款158万元以及损失94万余元。
购买一套学区房用于子女读书,入住后却得知房屋内曾因煤气中毒死过人,购房人将房东诉至法院。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