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的搜索结果,共118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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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22号 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 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3年11月8日发布)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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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23号 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年1月26日发布)   关键词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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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24号 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4...

指导案例25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 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不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指导案例26号: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政府公众网络系统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如该网络系统未作例外说明,则系统确认申请提交成功的日期应当视为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对于该申请的内部处理流程,不能成为行政机关延期处理的理由,逾期作出答复的,应当确认为违法。

指导案例27号:臧进泉等盗窃、诈骗案

行为人利用信息网络,诱骗他人点击虚假链接而实际通过预先植入的计算机程序窃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虚构可供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欺骗他人点击付款链接而骗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指导案例28号:胡克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1.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刑事立案前为其垫付了劳动报酬的,也不影响追究该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包工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指导案例29号:天津中国青年旅行社诉天津国青国际 旅行社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

1.对于企业长期、广泛对外使用,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可以视为企业名称予以保护。 2.擅自将他人已实际具有商号作用的企业名称简称作为商业活动中互联网竞价排名关键词,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导案例30号: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天津市小拇指 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1.经营者是否具有超越法定经营范围而违反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影响其依法行使制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民事权利。 2.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限制经营者之间必须具有直接的竞争关系,也没有要求其从事相同行业。经营者之间具有间接竞争关系,行为人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指导案例31号:江苏炜伦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诉米拉达玫瑰公司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案

航行过程中,当事船舶协商不以《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确立的规则交会,发生碰撞事故后,双方约定的内容以及当事船舶在发生碰撞事故时违反约定的情形,不应作为人民法院判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仍应当以前述规则为准据,在综合分析紧迫局面形成原因、当事船舶双方过错程度及处置措施恰当与否的基础上,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