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田某某、仝某归还借款本息299621元并获支持。随后,朱某某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某归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并申请查封了田某某的两套房产。
柳某与龙某签订三份《借款协议》,就出借款项、期限、利息等进行约定,并约定“协议项下一切争议与纠纷若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当提交香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香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程序规则予以仲裁。”
“周法官,公司融资成功了。我们已经把本金和利息390万都还了!”接到被执行人某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周某的电话,四川省青神县人民法院...
2012年,山西某饭店从某银行太原分行贷款1.5亿元用于装修改造,并以饭店主楼及相应土地作抵押,某某宾馆提供担保。在支付2560万元利息后,该项贷款于2015年6月逾期。2017年7月,某银行太原分行将山西某饭店及担保人诉至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对于当事人已经给付的利息,应...
身为公司司机,居然能“豪横”地借给公司500万元;声称借款是为了赚利息,却在诉讼时“大方”地免去近70万元本金及800万元利息……经四川省...
王某华系泰州市甲钢结构公司(以下简称甲钢结构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8月6日,刘某林向谢某出具借条,载明向谢某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月利息1.5%,借款期限为2014年8月6日至2015年8月6日,若逾期不还,由刘某林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支付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5年5月1日,黄某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胡某汉、担保人青岛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置业公司)、担保人山东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胡某龙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169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利率为月息2.1%,每月三十日前支付当月利息,担保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李某与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杨某借款1340547元本金及利息。
龚某与王某英、涂某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4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由王某某偿还83万元及利息,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某、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