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 的搜索结果,共98条

计算机外包维护合同-合同范本

计算机外包维护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

商家广告欺诈消费者应获赔

  案情:  原告王某,男,汉族。  被告南方某计算机集团公司。  被告沛县计算机销售公司。  2002年3月中下旬,被告南方某计算机...

如果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理由正当,可以不支付赔偿金

案例: 1995年7月24日,孔某等17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申诉书称:其所在的某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公司已连续6个月未按规...

指导案例48号 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奈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为实现软件与机器的捆绑销售,将软件运行的输出数据设定为特定文件格式,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机器读取以该特定文件格式保存的数据,从而将其在软件上的竞争优势扩展到机器,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他人研发软件读取其设定的特定文件格式的,不构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指导案例49号 石鸿林诉泰州华仁电子资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在被告拒绝提供被控侵权软件的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且由于技术上的限制,无法从被控侵权产品中直接读出目标程序的情形下,如果原、被告软件在设计缺陷方面基本相同,而被告又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以供直接比对,则考虑到原告的客观举证难度,可以判定原、被告计算机软件构成实质性相同,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

1.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通常是重要的分析步骤。但是,能否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如果通过排除或者妨碍竞争的直接证据,能够对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则不需要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都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

院外对口专业实习协议书(计算机专业)-合同范本

院外对口专业实习协议书(计算机专业)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计算机系_________届毕业生...

政府采购合同(计算机)

政府采购合同(计算机)                     合同编号:  

计算机软件销售代理合同

计算机软件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人...

贵州省计算机软件登记工作暂行办法

  (1987年1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7年11月29日贵州省电子工业厅发布)  第一条 根据《全国软件登记工作网工作章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