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
债务人用商业承兑汇票向债权人抵偿部分债务,若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兑付,债权人可否选择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日前,河南省濮...
债务人用商业承兑汇票向债权人抵偿部分债务,若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兑付,债权人可否选择依据基础法律关系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日前,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认定汇票未发生支付租赁费的效力,判决债务人依法支付所欠租赁费用。
  为尽早实现债权拿回借款,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却未告知债务人,导致第三人起诉债务人,能否获得支持?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
参与网拍要理性,拍物并非想退就退,竞拍成功就反悔,这个代价有点“贵”。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破产公司债权被悔拍引...
中国法院网讯(仇颖 李燕妮)债权人去世后,债务人还要还款吗?近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马迹塘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在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之外,另行签订债权转让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借款人受让贷款银行的债权并支付一定金额的债权转让费用,但不获取任何利益的,应认定该债权转让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系以变相收取借款利息等为目的。双方签订该债权转让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行为系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依法应认定为无效;该行为所隐藏的收取利息的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安徽省潜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在依法开展执行监督过程中,一起久执未决的系列执行案件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近日,随着检察机关的介入,这一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执行案件未实际执行到位背后的真实原因被查明,而真正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规定的十五日期间系附不利后果的引导性规定,目的是督促异议人及时主张权利、提高破产程序的效率,并非起诉期限、诉讼时效或除斥期间。该十五日期间届满后,破产程序按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继续进行,由此给异议人行使表决权和财产分配等带来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但并不导致异议人实体权利或诉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质权人为实现约定债权申请执行法院解除对质物的冻结措施,向法院承诺对申请解除冻结错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该承诺不是对出质人债务的保证,人民法院不应裁定执行其财产。对人民法院错误裁定执行其财产的行为不服提出的异议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对该异议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为复议程序而非执行异议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