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的搜索结果,共200条

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行为人持有的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对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存在适用法律不一致的共性问题,可以采取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在监督纠正个案的同时,推动有关机关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诉王克忠追偿权纠纷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垫付责任,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即:(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未包括在上述条款范围内,不应适用该规定予以处理。

曹连成、胡桂兰、曹新建、曹显忠诉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在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及保险条款释义中,没有对机动车的认定标准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基于轻便摩托车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均显示该车为助力车)的误导,以及被保险人客观上无法取得机动车号牌的事实,作出案涉车辆不属于保险人免责条款中所规定的机动车之解释,符合一个普通车辆购买人及使用人的认知标准,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

·科技赋能还“静”于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洋非法改装的机动车在路上呼啸而过,刺耳的发动机轰鸣声撕破宁静祥和的夜晚,不仅危害交通安全,还严重干扰到广大群众...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韦国权盗窃案

机动车为具有特殊属性的物,所有权人必须以所有权凭证来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机动车交易只有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同时,机动车牌号登记制度也进一步增强了所有人或占有人对车辆的控制力。因此,即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在离开车辆时忘记关闭车窗、车灯,将车钥匙忘记在车上,也不能认定其完全丧失对车辆的控制,并由此推定该机动车属于遗忘物。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

无责机动车方保险公司不应对车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责机动车方保险公司不应对车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蔡某某诉刘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新沂市法院瓦窑法庭 王海波【案件基本信息...

车辆年检新规实施近一月 记者走访发现机动车检测场所车少了顺畅多了
车辆年检新规实施近一月 记者走访发现机动车检测场所车少了顺畅多了

漫画/高岳  调查动机  近日,公安部发布统计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2亿辆,其中汽车3.1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99亿...

·车辆年检新规实施近一月 机动车检测场所车少了顺畅多了

调查动机近日,公安部发布统计数据,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2亿辆,其中汽车3.1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99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1...

酒后帮朋友挪车11米,构成危险驾驶罪吗?判了!

  众所周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长距离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那么醉酒后好意帮朋友挪车,构成犯罪吗?   案情回顾   王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