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码公司是某网络视频平台的运营商,获得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授权,许可在自营的某网络视频平台和APP上以短视频、长视频(完整赛事节目)点播形式向用户提供第24届冬奥会赛事节目的点播服务。冬奥会赛程期间,某数码公司发现某科技公司等通过其运营的“电视X”APP提供冬奥会赛事节目的直播、回看、点播以及相关节目集锦短视频,同时设置了冬奥会专题,整理和推荐某科技公司提供的冬奥会赛事节目,并以冬奥会赛事节目作
□ 普法·关注□ 本报记者 董凡超上海借助大数据平台,发掘市民的法律需求,提升普法的针对性;湖北充分利用“红色文艺轻骑兵”、普法大...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某小区某楼栋某单元共7层14户居民,70岁以上老人20多人,加装电梯需求迫切。在2018年至2021年近4年间,居民始终未就加装电梯达成共识,社区和街道多次协调无果,加装电梯就此搁置。2021年7月29日,根据该单元楼部分业主申请,属地街道办事处依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规定,举行了加装电梯公开听证会。
2020年以来,被告人申某富实际控制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委托被告人申某财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并聘用刘某超等人生产、销售各种肉类加工产品。2020年4月,申某富出资组建电商部门,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店铺30余家,用于销售生产的肉类加工产品。
某培训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形式向杨某发放工资。后某培训中心通过某购物平台向杨某支付工资,杨某只能按照比例从某购物平台提取部分工资。杨某认为某培训中心存在通过某购物平台发放工资未征得其同意且未足额支付工资等违法行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杨某不服仲裁裁决,提出要求某培训中心支付未足额发放的工资14981.76元等诉讼请求。
2018年4月,借款人孙飞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与出借人曾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孙某以其所有的不动产为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三方)》。两份合同均约定发生争议由担保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今日头条作为一家通用信息平台,具有一定知名度。2020年9月,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抖音公司)以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今日油条公司)、自然人赵某某、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在被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后,抖音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引发广泛关注。今年5月,抖音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中新网2月7日电 据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1月,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指导全国各级网信举报工作部门、主要网站平台受...
违反平台的评价规则,采用“刷好评炒信”等数据造假方式帮助商家快速提高在平台上的排名及星级的,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商业道德,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应用软件经营者获取网络平台的海量用户数据并上传至服务器进行数据处理,使网络平台经营者的海量用户账号、密码置于不确定的风险中,易损害网络平台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正常运行秩序、危及数据安全及用户权益的,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