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至7月,黄某甲、黄某乙和邓某某在松原市某通讯手机店工作期间,分别利用为顾客开卡和办理其他业务的便利条件,将顾客手机号非法提供给多个微信群,并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顾客手机接收手机验证码,再将验证码发到微信群,从中抽取提成。黄某甲、黄某乙、邓某某分别非法获利3000元、2900.5元、4307元。
抄袭其他人编写的培训辅导书湖北宜昌两培训机构被判著作权侵权并赔偿50万元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起职业培训机构著作权纠纷...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起职业培训机构著作权纠纷案,判令宜昌某培训学校和宜昌某职业培训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山东...
所谓仲裁的适用范围,指的是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可以解决哪些纠纷,不能解决哪些纠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2018年,明某纠集华某等人通过架设在境外的服务器,非法设立H数字交易所平台,并上线运营交易其自编自造的U币,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U币号称区块链技术下的数字货币,实则为平台非法发行的“空气币”,没有任何市场价值和对价资本。投资者通过扫描推荐码即可在平台注册账户交易,既可以直接将资金转入平台公布的个人银行账户购买U币,也可以先在其他网站购买USDT币(泰达币)等虚拟币,再转入平台兑换U币进行交易。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国家规定的机关通过诉前磋商,与部分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对磋商不成的其他赔偿义务人,国家规定的机关可以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2.侵权人虽因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中认定侵权事实证据充分的,不以相关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的部分,当时没有规定的,应参照国家赔偿法规定按作出赔偿决定时的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予以赔偿。
一、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在盖章时对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应认定同意修改后的协议。 二、加工承揽合同约定,承揽人应对制造、安装的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定作人的,虽然承揽人进行了多次调试,但双方没有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将设备调试合格,不能仅以定作人已陆续支付设备款的行为主张定作设备已调试合格。
有争议的合同文本经司法鉴定认定,一方当事人的签名系伪造,印章系变造,且经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查证,均不能证明变造的印章为该当事人自己加盖或授意他人加盖,也不能证明该当事人有明知争议合同文本的存在而不予否认、或者在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过变造印章、或者明知他人使用变造印章而不予否认等情形,故不能认定或推定争议合同文本为该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其他非专利权人的权利义务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非经其他非专利权人同意,专利权人无权独自解除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