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第28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一名代表检察院的精神卫生委员会成员。 ...
【法规名称】 第162/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委任“第二届进入法院及检察院司法官团的培训课程及实习”的导师。 ...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监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
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规定 关于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