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上海市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查获被告人陈某辉等28名经营小黄鱼的个体工商户。经查,陈某辉等28名个体工商户为提升小黄鱼外观鲜度、增加销量,明知“黄粉”被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仍使用“黄粉”溶液将小黄鱼浸泡染色后对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在陈某辉店铺查获染色小黄鱼54.41千克,在其他涉案人员处查获染色小黄鱼115.167千克
种业公司的制种合作方违反保密协议,私自截留稻种亲本并非法组织种植,将产出的稻种交由另一家公司更换品牌包装后对外销售。近日,安徽省合...
由于自己的种子不畅销,商贩决定借热销种子“外衣”对外销售。近日,经吉林省公主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罗某、田某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
因自己经营的网店中有几款热销茶叶总会缺货或断货,许某便将该品牌的量贩茶叶进行拆分,装入私自印制的假冒包装中,以精选红茶的高价对外销...
2019年9月至12月,陈某某在其经营某烟酒店的过程中,伙同其子陈某海,对外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其中,陈某某、陈某海向任某某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共3840瓶,销售金额192万元;任某某将该批假酒全部销售给冯某某,销售金额364.8万元;冯某某向贾某某销售3240瓶,销售金额972万元;贾某某对外销售1200瓶,销售金额720万元。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77-07-26 实施日期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