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原告:区成,男,69岁,现住香港九龙观塘祥和苑和健阁29楼4室。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九龙海关。 法定代表人:刘文杰,九龙海关...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赵元果,副主任委员。 委托代理人:尹新天,中华人民共和国...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样式一)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实行社会共治。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8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