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的搜索结果,共747条

指导性案例201号:德拉甘·可可托维奇诉上海恩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吕恩劳务合同纠纷

1.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构作出的纠纷处理决定不属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项下的外国仲裁裁决。 2.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后提交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解决,如果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没有管辖权则提交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该约定不存在准据法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应认定该约定有效。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实际行使了管辖权,涉案争议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提起仲裁条件的,人民法院对涉案争议依法享有司法管辖权。

·广西深化乡村法治建设 以法治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画卷
·广西深化乡村法治建设 以法治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画卷

□ 本报记者 马艳□ 本报通讯员 李琦 王瑜在盛产六堡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涉茶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产业发展律师服务团...

·广西深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马艳□ 本报通讯员 党舒 王隽航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打造立足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辐射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

威海鲲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威海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重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判断基于同一纠纷而提起的两次起诉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应当结合当事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其依据,以及行使处分权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两次起诉的当事人不同,具体诉讼请求等也不同,相互不能替代或涵盖,则人民法院不能简单地因两次起诉基于同一纠纷而认定为重复起诉,并依照“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对后一起诉予以驳回。

广东高院公布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审判指引

1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的指引(一)》(下称《指引》),对跨境纠纷管辖、诉讼主体认定、简化委托手续、送达法律文书、诉讼证据审查和域外法的查明及适用等诉讼规则衔接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与中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为了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此后基于合同形成的债权几经转让,但新的债权人均未与债务人、保证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亦未排除原合同关于管辖法院约定的,只要原协议管辖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应认定继续有效。

·多元化解纠纷 成都法院深化全链条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 前沿观察·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本报记者 杨傲多从顺利完成全省首例跨国网上立案到全国首创司法释明中心,从探索示范诉讼机制...

·宅基相邻引发纠纷 厘清边界依法确权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陈淙随着郊区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农村地区宅基地权属争议类案件不断增长,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

山东聚丰网络有限公司与韩国MGAME公司、天津风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代理及许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与林柏君、郑州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再审案

案外人在可以通过另行提起诉讼解决其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且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不涉及案外人与案件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关于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规定,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