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全方位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_湾区律师网

最高法发文全方位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

2022-08-19 00:27:58  浏览:1061  来源:高检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齐琪、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1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全方位加强对执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齐琪、罗沙)最高人民法院21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全方位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确保高效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何东宁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2019年至2021年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321.4万件,执结2963.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39万亿元,执行工作实现了良性循环,有了新发展。同时,一些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执行难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区仍然存在,甚至还比较突出。

  何东宁介绍,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43条。其中明确提出要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有效发挥审判、破产、国家赔偿程序对执行权的制约作用,避免以执代审、违法个别清偿,以及不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侵害当事人权益;深化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加强执行裁决权对执行实施权的监督制约;健全事务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实现由办案人员一人包案到底到分段、集约办理的转变,加强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监管,有效解决权力寻租顽疾。

  何东宁说,意见对执行案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全面推行“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在相关法律文书中一旦明确接受执行案款账户的,执行人员不得要求被执行人将案款打入指定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

  为了统一执行股权的法律适用,解决实践中的相关争议,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最高法21日还对外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了股权冻结的规则,规定了解决股权评估难、防范股权价值被恶意贬损的应对措施,同时明确了交付股权类案件执行的相关规则。

  最高法当天还发布了10件涉执信访实质化解典型案例,多为涉民生及执行存在难度的案件。执行法院多措并举,使案件得到了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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