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车交至未成年驾驶 事故发生自担主责_湾区律师网

将车交至未成年驾驶 事故发生自担主责

2022-08-19 00:27:44  浏览:1053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吴国华)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车主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伤者艾某11...

  中国法院网讯(吴国华)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车主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伤者艾某11627.97元。

  2020年4月,李某与未成年张某等人一起聚餐。聚餐结束后,李某在聚餐时喝了酒,遂将小车交给张某驾驶。因雨天未减速慢行,张某驾驶小车与由西向东横过105国道艾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相撞,造成艾某及同乘人员杨某受伤。新干县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艾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艾某被立即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住院医疗费15362.8元。艾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共造成各项损失65244.44元。此后,因各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艾某遂将张某、李某起诉至该院。庭审中,李某认为当时其处于醉酒状态,无法控制车辆的使用,最多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外出期间实际管理、控制肇事车辆,对该车负有谨慎管理义务。李某疏于对车辆的管理,在明知张某未成年且无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给张某驾驶,导致该案事故发生,李某对案涉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应对艾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为此,该院依法确定李某承担由张某承担的70%赔偿责任中的60%的责任。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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