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郭娟娟)12月15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张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21年4月份,被害人蔡某某与被告人张某某的女友谭某通过网络结识聊天,被告人张某某发现后,以蔡某某调戏其女友的名义向蔡某某索要钱财,并称知晓蔡某某家庭情况,若不给钱就要把事情闹大,后又以谭某的男朋友要找人殴打蔡某某等名义,威胁、恐吓蔡某某花钱消灾。至2021年6月,被害人蔡某某被迫通过微信转账、扫码支付等方式,付给被告人张某某共计2万余元及一部价值3千余元的手机。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敲诈所得钱财,被其挥霍,未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胁迫的方式多次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及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