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蒋爱廷)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甲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杨某甲伙同孙某(另案处理)共谋实施“杀鱼”式网络诈骗,即通过在QQ群发布充值高额返利的虚假消息,引诱被害人扫描微信付款二维码充值,该步骤称为“引流”,待被害人充值后,再以返利转款被冻结为由,让被害人扫码付款解除冻结,该步骤称为“杀鱼”。
2020年10月17日,孙某采取“引流”的方式诱骗二被害人通过扫码充值后,将二被害人的QQ号提供给杨某甲,杨某甲冒充财务客服,采取“杀鱼”的方式,再次骗取二被害人的钱财。孙某、杨某甲共计诈骗17900.11元。
次日,杨某甲将诈骗所得的17900.11元转入网络洗钱人员提供的二维码后,由网络洗钱人员将8700元转到杨某乙所有的农业银行卡。杨某乙在明知杨某甲实施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农业银行卡收取赃款。事后,孙某分得4300元,杨某甲和杨某乙共分得4400元。
2021年1月13日,杨某甲的亲属代其赔偿二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
2021年2月24日,杨某甲协助民警抓获同案犯孙某。
经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杨某甲、杨某乙均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的犯罪情节、法定从轻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作出以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耐心调解化纠纷 现场过付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