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贩卖甲基苯丙胺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_湾区律师网

三次贩卖甲基苯丙胺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

2022-08-19 00:24:43  浏览:1333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万明之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中国法院网讯(万明之 王海波)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欧某向吸毒人员聂某(另案处理)贩卖甲基苯丙胺三次,并通过微信、支付宝收取毒资,具体犯罪事实如下:2020年6月28日,被告人欧某在南昌县某集贸市场附近,卖给聂某4粒“麻古”和少量冰毒,并收取毒资2000元。2020年7月6日,被告人欧某在南昌县某集贸市场附近,卖给聂某4、5粒“麻古”和少量冰毒,并收取毒资2000元。2020年8月14日,被告人欧某在南昌县某集贸市场附近,卖给聂某三小袋冰毒,并收取毒资3000元。2020年12月24日下午,民警将被告人欧某口头传唤,至南昌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另查明,被告人欧某曾因犯诈骗罪先后于2009年1月20日、2017年8月21日,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欧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三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欧某归案后基本如实供述了贩卖毒品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欧某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保障公民身心健康,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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