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当暗器伤人眼 男子故意伤害被判刑四年六个月_湾区律师网

石灰当暗器伤人眼 男子故意伤害被判刑四年六个月

2022-08-19 00:24:33  浏览:1101  来源:高检网
  中国法院网讯(赖征源)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

  中国法院网讯(赖征源)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28日22时许,廖某从家中前往宁化某蘑菇种植基地并欲前往育菌棚,正在值班躺在工棚床上休息的张某以廖某已无基地股份为由上前阻止,后两人发生口角,并在工棚门边扭打在地。其间,廖某捡起地上一根钢筋欲打张某,但被张某抢走并扔掉。两人从地上起来后互相对骂,随后廖某一手从地上的石灰袋内抓起一把石灰粉,另一只手捡起一把铁锤。后廖某将石灰粉朝张某脸部撒去,随后又用铁锤朝张某头部敲击一下,导致张某眼部、头部受伤。经鉴定,张某双眼因石灰化学烧伤致视力下降,评定为重伤二级;头皮损伤评定为轻微伤。后廖某支付张某部分医药费。廖某与张某未达成赔偿协议,未获得张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重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廖某利用具有腐蚀性的石灰实施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予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廖某已赔偿被害人张某部分款项,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张某存在过错,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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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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