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莫华玲)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被告人温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温某共向两人3次贩卖毒品γ-羟丁酸22.3克,共计获利950元,两次交易地点都是在KTV附近。
被告人温某所贩卖的该类毒品为γ-羟丁酸,是我国规定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常被贩毒分子制成合成毒品,吸食者服用后可出现性欲增强的特点并产生快速睡意,苏醒后会出现短暂性记忆缺失,即对昏迷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无记忆,混入饮料中进行使用,使用者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吸毒。因此常被犯罪分子利用,包装成网红饮料或奶茶,诱骗他人喝下以后实施下一步犯罪行为,酒吧、KTV等地成为实施犯罪的“重灾区”。
温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其行为确已触犯法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八步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温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温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50元。
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八步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形成了对毒品犯罪的有力震慑。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群众,在外切勿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食物,提高警惕,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自然生态不容破坏司法利剑守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