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雅丽)以借钱“做好事”为由尾随八旬老人进入室内,男子趁老人不备公然抢夺钱款。日前,福建省福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抢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木有期徒刑九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
2021年5月,被告人杨某木闲逛至福鼎某乡下民房门口时,发现一位老人站在门口整理头发,遂上前以要去附近寺庙“做好事”为由,向其借款100元。老人同意后便转身进入一楼卧室,杨某木也顺势尾随老人。当老人从卧室床边塑料桶内拿出装有3000元现金的塑料袋并解开时,杨某木趁其不备一把夺过所有现金,逃离现场。后杨某木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家属赔偿老人3000元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结合其有犯罪前科和案发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