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徐英)一辆普通的7座小客车居然搭载乘客18人,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该客车司机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董某原本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装卸工,自己买了一辆7座的普通小型客车。公司老板为了员工上下班方便,就与董某商量,让他接送员工们上下班,公司则给予一定的报酬。董某没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资格,就冒然答应下来。2021年6月5日中午,董某驾驶自己的小客车沿途搭载公司员工。警方接到举报后,赶往现场查处,发现狭窄的客车车厢内满满当当挤了18个人,超载率达157%。
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最终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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