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李果 胡蒙) 近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组织考试作弊的5名被告人作出判决,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5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000元至2000元不等。
2021年,在沅陵驾照科目一考试中,两名考生因携带电子设备作弊,在考场内被工作人员当场抓获,两人用于作弊的对讲机、发射器、摄像头、无线耳机,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杨某、徐某、周某、向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5名被告人都对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5名被告人分工明确,杨某、张某、向某负责考场这边的人脉联系与考生联系,徐某和周某则负责电子设备。2021年4月,杨某等3人多次带领多名学员到沅陵县交警大队参加驾照科目一考试,事先都由徐某、周某为学员穿戴摄像头、无线耳机、发射器等电子设备,并于学员考试时在考场对面不远处某某酒店房间内,利用接收器、显示器、对讲机等电子设备,接收试题和发送答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徐某、周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被告人向某、张某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考虑该案所涉考试的社会影响程度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结合5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及其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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