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高空抛物案,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21年7月10日0时许,被告人周某容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一时怒上心头,将摆放在客厅的一台旧电视机从二楼窗户扔到楼下,正好砸在被害人朱某勤停放在楼下的小轿车上,致轿车前挡风玻璃及引擎盖损坏。经鉴定,车辆损失合计11482元。案发后,周某容的家属向被害人赔偿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容从二楼住所抛掷电视机,致使他人的轿车前挡风玻璃及引擎盖损坏,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容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