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帅)10月20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耐心劝说,成功促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胡某主动履行了15699元义务。
赵某系生猪养殖专业户。2019年1月4日,胡某到赵某处购买生猪9头,价款合计15480元,并向赵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胡某偿还赵某欠款1548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胡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胡某并没有把自己的案件放在心上,对法院的执行不以为然,无动于衷,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随后,执行法官与胡某耐心交谈,以案释法、以案宣法,郑重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的耐心劝说后,胡某逐渐改变了一开始的态度,并向执行法官保证会尽快将案件解决。
10月20日,胡某主动将拖欠赵某的15699元欠款打入了法院的账户内。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成功化解。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英烈名誉不容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