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周蔚)10月1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京开幕,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稿提请会议审议。草案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防治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出加大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的扶持力度;要求家长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的家长不采取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建议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以有效防治家庭暴力问题。草案增加了相关规定。
此外,草案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