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唐秀琴)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顾客因对店家折扣不满而与店家发生争执进而导致老板娘人身受损的案件,最终经调解由顾客承担赔偿责任。
2020年8月23日晚,刘某某与吴某某等人到荣昌某烤鱼店就餐。用餐结束后,刘某某与吴某某二人询问老板娘李某某能否打折,李某某表示自己小本生意,仅能抹个十几二十的零头。刘、吴二人心生不满要求大幅度打折,李某某予以拒绝后,二人便借着酒劲对李某某恶语相加,并摔坏了李某某算账用的计算器。此时,李某某的丈夫刘某前来相劝,刘、吴二人更是变本加厉,刘某某推了李某某一把,导致其背部撞击鱼缸角后无法站立。刘某遂报警并将李某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李某某为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某遂诉至法院。
审理中,经荣昌法院组织调解,最终由刘某某、吴某某二人赔偿李某某共计8万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本报通讯员 付晓 本想入股好友公司,共同经营获益,没想到还未完成股权转让,公司就出现经营不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