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陈玉辉)一司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竟敢驾驶核载7人车辆载着20人外出打工。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4日20时许,于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拉载邵某某等19名务工人员,从聊城市城区出发,沿G309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道口铺街道办事处街里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辆核载乘员7人,实载20人,超过额定乘员185.7%,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7月13日,被告人于某某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宣判后,于某某当庭悔不当初,表示接受处罚,不再上诉。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其中,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成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成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就本案而言,被告人于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超载13人,超过额定乘员185.7%,属于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依法应当受到法律惩罚。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增强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一旦酿成交通安全事故,将要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和惩罚。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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