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左禄山)小伙闲来无事,竟然在网上购买器件制造枪支,最终引来牢狱之灾。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7年,被告人李某通过淘宝网网上平台购买无缝钢管,自己在家中制作木质枪托,并加工了扳机,组装成两支可以发射火药的火铳。2019年9、10月份,被告人李某通过淘宝网网上平台购买了一把射钉枪,之后又购买了一只红外激光瞄准镜和一个热成像仪,还买了很多直径为6.3毫米和10毫米的钢珠,作为子弹用来打铳,并将射钉枪改装为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向公安局投案自首。经鉴定,上述三支枪形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三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某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