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左禄山)遇事不冷静,因小事与他人发生争吵,竟然用针刺伤他人,结果赔钱又坐牢。近日,浙江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40990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12日上午,被告人张某从被害人杨某家门前经过,双方因琐事引发口角,后各自离开。当日晚上19时许,张某与丈夫一起到杨某家中理论,张某与杨某又发生争吵并打架,张某持从家中携带的缝被针往杨某左胸部、左腹部、右中腹部、左上臂连续扎刺了十三处,两人的丈夫看到后一起将两人拉开。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杨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当日晚上,被告人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到案。杨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43天,花去医疗费共计3868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支付了杨某医疗费24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使用随身携带的缝被针连续扎刺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部分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杨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合计64990元,被告人张某已支付24000元,还需赔偿40990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签订股权购买协议后能否反悔?深圳南山法院:满足一定条件案涉协议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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