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聂涛)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被告人张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已缴纳);被告人张某某违法所得30元予以追缴(已退出),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禁止被告人张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被告人张某某在界首市某餐饮有限公司店内负责面点制作,他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使用含铝的添加剂制作面点,向附近的群众出售。
2020年11月5日,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的面点进行抽样送检,经依法检测,抽取的珍品枣糕样品中铝含量为1.30×10³mg/kg,抽取的花卷馒头样品中铝含量为1.25×10³mg/kg,抽取的粗粮馒头铝含量为771mg/kg,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界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在加工、销售食品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告人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打篮球碰撞受伤撞断门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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