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玉石货不对板 卖家侵权退还货款_湾区律师网

高价玉石货不对板 卖家侵权退还货款

2023-04-03 09:36:22  浏览:1174  来源:法治网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卡米娜·克热木   重金购买的玉石,到手后发现与当初约定的材料不符,买家朱某将卖家某玉...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卡米娜·克热木

  重金购买的玉石,到手后发现与当初约定的材料不符,买家朱某将卖家某玉石店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并退还货款4万元。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

  “100公斤糖白料,肉细干净,糖色完美!”2022年12月初,某玉石店店主肉某发布的玉石广告,引起朱某的注意,随后两人很快达成口头协议,朱某以每公斤400元的价格购买了100公斤玉石。当天,朱某就将4万元货款以微信转账方式付给肉某。

  朱某收到玉石后发现与图片不符。经鉴定,朱某收到的玉石大部分是糖青料,少部分是糖白料。朱某认为受到欺诈,当即要求退还货款。多次沟通无果后,朱某将某玉石店起诉至且末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材料后发现:朱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中双方有过明确约定,“如收到的货物与视频图片不符就退还货物,返还货款。”且肉某是在收到货款并将玉石寄走后才告知朱某出售的玉石大部分为糖青料,少部分是糖白料,其行为侵害了朱某的知情权。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双方解除合同,某玉石店退还货款,朱某将玉石退回。

  法官庭后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此外,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官提醒,网上购物让消费者体验升级,但由于买卖双方在虚拟空间交易,信息不对称,发生购物纠纷时常面临调解难、维权难,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侵害。因此,消费者与卖家在售前就应当议定商品的数量、质量、款式、价格,以及售后和有关服务,保存好相关证据,作为退换货和维权的证据。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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