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教材不仅严重破坏出版市场秩序,其自身也存在印刷质量差、差错泛滥等问题,还会误导学习者的认知。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五名被告人在未取得版权授权和委托的情况下,私自在安徽某大学校内售卖盗版教材,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2021年,赖某、靳某手中缺钱,闲来无事就盯上安徽某大学学生手中的教材,认为原版教材贵,如果他们自己印刷卖便宜点,一定会有跟多学生买。赖某、靳某窃喜,觉得自己发现了“天大的商机”。二人商定由赖某负责联系学生进行销售,靳某负责印刷,赚的钱平分。两人采购了印刷机后,就红红火火地干起来了。
在销售了2000多本后,两人实在忙不过来,于是拉刘某入伙,在刘某家进行印刷。后诸多学生反映印刷质量差,要求退款,由于三人缺乏印刷经验,也没有更好的机器,李某找到三人说自己有门路,可以联系到专业印刷的人,而且价格便宜。于是,李某负责联系石家庄市的张某,张某用专业的印刷机器印刷,盗版书印刷好之后物流运到安徽某大学,赖某、靳某、刘某收到货后负责销售,这次的书籍印刷质量好,图文精美,几人认为自己的盗版书事业蒸蒸日上,马上就能赚大钱。
2022年6月,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对赖某等进行传唤,赖某、靳某、刘某、李某、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赖某、靳某、刘某、李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其中赖某、靳某、刘某、李某复制品数量合计2358份,情节严重,张某复制品数量合计6000份左右,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赖某、靳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意定监护,一份托付余生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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