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胡某在骑行电动车途中被掉落的网线刮擦摔倒受伤,遂以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将负责安装该网线的A公司诉至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A公司认为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法院将如何认定?
2022年7月1日清晨,胡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出门买菜,途中因未留意观察前方道路状况,被掉落的网线刮擦摔倒受伤。经查实,掉落的网线由A公司负责安装。经鉴定,胡某T9、T10椎体压缩性骨折,为八级伤残,考虑其多发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边缘骨质增生,胸椎及腰椎退行性变等原发性伤(病)等因素,评定损伤为主要因果关系(56%-95%)。
胡某就赔偿事宜与A公司协商未果,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253 269元。A公司辩称,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当按照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胡某在驾驶途中与掉落的网线刮擦,致其人身损害,应认定为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公司安装管理的网线脱落,导致胡某骑行与网线刮擦后摔伤,A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胡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驾驶两轮电动车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行驶,应留意观察前方道路状况,胡某未尽安全注意义务。
据此,法院认定本次事故对胡某造成的损害由A公司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胡某构成八级伤残,鉴定机构考虑其多发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边缘骨质增生,胸椎及腰椎退行性变等原发性伤(病)等因素,评定损伤为主要因果关系(56%-95%),法院酌情认定本次事故造成胡某八级伤残的因果关系为80%。综上,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胡某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30 454元。
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确认,A公司应向胡某支付赔偿款10万元,该笔款项现已支付到位。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员工遭遇线上加班怎么办 北京三中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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