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周某某在被告江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处购买房屋,约定付清首付款,余款51万元,由被告周某某作为借款人、被告江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向中国某银行某某支行办理按揭贷款。三方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此次贷款以周某某购买房屋作为抵押。银行放款后,被告周某某于2022年4月起未按月还款,逾期5期后屡催不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此案后,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解及协商,得知被告周某某有调解意向,遂鼓励周某某将前面所欠房贷利息还清。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之下,三方终于达成和解:剩余借款本金由被告周某某按双方合同约定按等额本息还款方法,继续履行合同,如有任一期逾期,则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原告取得案涉房屋的抵押权之前,被告江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对本案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