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勇 □易成月)“唉,我知道违法,但不知道这是犯罪,更不知道代价这么大。”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江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3年,被告人江某和赵某在农闲之余想找些生财之道,听说太泊湖湖宽鱼肥,便带着电瓶等捕鱼工具,趁着天黑在湖上电鱼,因收获不丰,不久二人便决定收网回去,谁料刚一上岸就碰上护渔队,江某被当场抓住,同案犯赵某则趁乱逃走。护渔队在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鲫鱼、草鱼等二十八斤。经彭泽县农业农村局认定,江某非法捕捞水域属于太泊湖彭泽鲫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区域,实行永久性禁捕。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600元,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保险精英”暗筑非法换汇链涉案超4亿元 江苏江阴检察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推动挽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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