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违约不上岗被判赔偿_湾区律师网

网络主播违约不上岗被判赔偿

2024-07-08 09:12:58  浏览:937  来源:法治网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网络主播以公司未足额支付报酬和分成收益为由拒绝上岗,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日认定网络主播违约...

法治日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网络主播以公司未足额支付报酬和分成收益为由拒绝上岗,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日认定网络主播违约并支付公司违约金2万元。

某传媒公司与王某签订《网红艺人孵化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王某在某社交平台开设账号,利用自身资源展现王某形象,以实现平台流量的商业化变现,传媒公司每月为王某支付固定报酬,同时按一定收益比例给王某分成。合作一段时间后,王某以传媒公司未按协议足额支付报酬和分成收益为由拒绝上岗。

经协商未果,某传媒公司将王某诉至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合作协议解除前无正当理由拒绝上岗已构成违约,判决王某向某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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