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误将应急舱门当厕所门打开,导致该航班被迫取消,“无心之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谁承担?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判决涉事乘客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70%的责任,航空公司承担30%的责任。
2024年7月4日,某航空公司执飞航班。上客完毕后,乘客徐某误将应急舱门当成卫生间门,提起舱门操作手柄导致应急滑梯释放,该航班遭临时取消。该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包含飞机维修费用、航班取消补偿费用、旅客安置费用等,共计11万余元。事后,某航空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徐某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擅自移动航空器设施设备造成某航空公司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侵权责任比例划分,应综合考量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因素。
本案中,徐某虽首次乘坐飞机,但其座椅前部放有安全须知卡片,电子屏幕亦播放安全须知录像,客舱卫生间写有“厕所”标识,其未阅读安全须知,也未注意观察客舱内设施的标识,并且在已经注意到飞机舱门和一般厕所门存在很大差别且无法轻易开启的情况下,并未向其他乘客或乘务员寻求帮助,而是依旧大力开启舱门,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如何乘坐飞机并非属于一般生活常识,客舱安全应当由乘客和航空公司共同保障,某航空公司负有引导乘客正确使用飞机上设施、监控客舱和管理乘客、确保客舱安全的责任。该事件事发时,后舱无乘务人员监管,某航空公司亦存在管理缺陷。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由被告徐某承担70%的责任,原告某航空公司承担30%的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余建华 吴雯雯 孙榕曼)
法官说法
航空器应急舱门如同“生命通道”,擅自开启可能引发机舱失压、滑梯弹射等连锁反应,危及机上人员生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据此可知,擅自开启飞机应急舱门属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违法行为。如乘客在非紧急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开启应急舱门,无论乘客主观意图为何,均属违法,即使为过失行为仍需担责。本案中,徐某虽首次乘坐飞机且主观无恶意,但其行为已造成航班取消及后续运营损失,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航空公司有责任确保所有乘客在飞行前接受必要的安全指导和信息。乘客误开舱门,航空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则需综合考虑其是否尽到相关责任和义务。如航空公司存在管理缺陷,则应减轻乘客侵权赔偿责任。
本案的判决提醒广大乘客,乘机时应主动了解安全须知,尤其要注意应急设备位置标识。航空公司机组人员亦需加强巡查与提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向长江非法倾倒废油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