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营权(九龙汽车公司)修订令_湾区律师网

专营权(九龙汽车公司)修订令

2022-05-24 00:47:39  浏览:1101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条文标题: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230章第5(5)条)

[1988年9月18日] 1988年第3079号政府公告

(本为1988年第214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引称 版本日期: 30/06/1997

本命令可引称为《专营权(九龙汽车公司)修订令》。

第2条 专营权的修订 版本日期: 30/06/1997

根据本条例第5(1)条批予九龙汽车(1933)有限公司的专营权,须予修订至第3条所列程度。

第3条 铁路服务范围内的限制 版本日期: 30/06/1997

由附表第2栏指明的日期起,行走附表第3栏所提述的与该日期对列的路的巴士,不得在西北铁路服务范围内─

(a)放下在西北铁路服务范围内登上该巴士的乘客;或

(b)接载旅程在西北铁路服务范围内终结的乘客,

但经运输署署长准许并得九广铁路公司同意的,或在紧急情况下的,则不在此限。

附表: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3条]

项 生效日期 巴士路

1.1988年9月18日 所有全条或部分在西北铁路服务范围内的巴士路

第230C章 (已失时效)

条文标题:版本日期: 30/06/1997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最新】

【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