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利当局的指定)公告_湾区律师网

专利(专利当局的指定)公告

2022-05-24 14:24:16  浏览:883  来源:网络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香港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7-06-30

实施日期 1997-06-30

发布机关 香港

正文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30/06/1997

(第514章第8条)

[1997年6月27日]1997年第367号法律公告

(本为1997年第297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30/06/1997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释义 版本日期 01/06/2002

在本公告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StateIntellectualPropertyOffice)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设立而职能包括就发明批予专利的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第2号第15条)

“《欧洲专利公约》”(EuropeanPatentConvention)指1973年10月5日于慕尼黑订立的《欧洲专利批予公约》;

“欧洲专利局”(EuropeanPatentOffice)指《欧洲专利公约》所设立并以欧洲专利局为名的欧洲专利组织的当局;

“联合王国专利局”(UnitedKingdomPatentOffice)指根据联合王国的法律为就发明批予专利而设立的当局。

(2001年第2号第15条)

第3条 专利当局的指定 版本日期 01/06/2002

现根据本条例第8条指定以下的专利当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第2号第16条)

欧洲专利局(就根据《欧洲专利公约》而批予并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联合王国专利局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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