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取消十月六日第63/87/M号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0-10-12
实施日期 1990-10-12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十月十五日十月六日第63/87/M号法令赋予行政暨公职司对澳门地区市政机构的辅助执行行政监管方面的职权,现时情况适宜将此等职权重新划分,将之从该司中拨出。
基此;
经听取咨询会意见;
护理总督按照《澳门组织章程》第十三条一款之规定,颁布在澳门地区具有法律效力之条文如下:
第一条 一、撤回十月六日第63/87/M号法令第二条b项及第六条a及b项所指的职能及职权。
二、上款所指职能及职权的行使,由市政执行委员会的监管当局订定。
第二条 本法令由公布日起生效。
一九九○年十月十二日通过
着颁行
护理总督 范礼保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台湾证券交易所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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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