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第13/78/M号法令
效力级别 澳门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78-05-13
实施日期 1978-05-13
发布机关 澳门
正文
五月十三日
第一条 一、设立一项每年之奖金,名为「澳门政府奖金」。目的为给予本澳之官立、官制及私立学校的小学及中学在毕业学年品学优异之毕业生。
二、该项奖金为现款,分别为小学学生三百元,中学包括技术及职业学校学生五百元。
第二条 一、对每一学校之中学或小学教育阶程各给奖额两名;但每一教育阶程必须有学生壹百人以上者方可。
二、倘任何一教育阶程之学生人数少于壹百人者,只给予奖额一名。
三、由学校领导机构挑选受奖学生,系按该生的学科成绩、勤恳、品行及对学校内外活动的协助精神而选出者。
第三条 为使对本法令的遵守,教育厅将编制必要的指示。此项奖金原则上应在学校每年传统举行之结业礼上颁发。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下一篇:核准邮电司新组织章程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台发[1996]1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6-07-22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