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法律法规_湾区律师网

第81/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法律法规

2022-08-03 19:37:48  浏览:976  来源:网络
【法规名称】 第81/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政府驻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8-04-09
【法规编号】 66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1/2008号行政长官批示,续任政府驻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三月二日第13/92/M号法令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何永安硕士担任政府驻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自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起续期两年。
  
  二、担任上述职务的每月报酬为澳门币陆仟陆佰元整。
  
  
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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