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之正当性辨析
—— 以经营权与劳动权冲突及化解为视角
王 博
【提 要】 竞业限制调整的通常是以代理为特征的法律关系。劳动权保障、经营权维护 及市场竞争秩序是其规制的主要内容,而规范有效的市场竞争秩序又是劳动权保障、经营 权维护得以实现的保证。其中,劳动权保障是资本扩张的前提和基础,而资本扩张既是经 营权维护的内在诉求又是劳动权保障的物质条件。劳动权保障与资本扩张的一致性,决定 了作为劳工政策之光谱两端即劳动优先与资本扩张的一致性。二者正是借助于法律规范之 建构,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实现了资本扩张与劳动优先的内在统一,以此成为竞业限制之 正当性的共同基础。该结论对深入研究及探寻劳动权与经营权之权利冲突及化解路径问题 具一定意义。
【关键词】 竞业限制 劳动权 经营权 竞争秩序
〔中图分类号〕 D922.2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952(2014)03—0079-06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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