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案件】“仪表机壳”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_湾区律师网

【十大案件】“仪表机壳”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2023-03-01 11:15:35  浏览:1349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案专利涉及的仪表机壳主要适用于集诸多功能为一身的智能无纸记录仪,其在电力、石化、冶金、制药、航空等领域具有巨大市场,可谓是“小仪表、大产业”。本案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均为仪器仪表领域知名企业,作为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厦门希科于2019年11月针对涉案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案情介绍】

  涉案专利名称为“仪表机壳”(专利号:ZL201030122941.5),专利权人为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厦门希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本案专利涉及的仪表机壳主要适用于集诸多功能为一身的智能无纸记录仪,其在电力、石化、冶金、制药、航空等领域具有巨大市场,可谓是“小仪表、大产业”。本案专利权人和请求人均为仪器仪表领域知名企业,作为专利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厦门希科于2019年11月针对涉案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本案审理过程中涉及多个争议焦点,包括“中间产品”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判断主体的确定,以及外观设计的对比判断规则。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443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无效。

  【典型意义】

  本案诠释了在外观设计的对比判断中,作为外观设计判断主体的“一般消费者”应当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即对涉案专利申请日前相同种类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状况具有常识性的了解,并能够以现有设计状况为基础,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式考虑各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综合得出结论。本案还明确了如果涉案外观设计产品可以作为一种中间产品单独出售,且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则应属于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


王博律师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电话:18938896818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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