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志月 见习记者刘欢 通讯员蔡蕾
TEKLA软件是钢结构工程领域的专业应用软件,天宝解决方案公司(以下简称天宝公司)系其著作权人。
湖北福鑫重型钢结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鑫公司)发布的照片广告上显示,其公司技术人员操作了TEKLA软件。因福鑫公司未曾向天宝公司在中国的代理商购买过正版软件,天宝公司推断福鑫公司可能使用安装了盗版软件,遂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申请法院对被告公司计算机安装TEKLA软件的情况进行证据保全,以核实是否有安装TEKLA软件。
在法院执行保全时,福鑫公司以员工离职,不知晓办公场所计算机开机密码为由,拒绝对全部计算机提供查验。法院综合福鑫公司发布的职位招聘信息、现场证据保全情况等分析,确认福鑫公司办公场所的计算机使用了TEKLA软件。同时,因被告拒不配合证据保全工作,有关计算机实际安装的TEKLA软件版本不明的情况下,原告主张依据售价较高的TEKLA 21.0版本主张权利并要求据此计算侵权赔偿具有合理依据。
法院根据原告正版软件售价,以及被告拒绝配合查验的计算机台数,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1万元。
办案法官介绍,本案作为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系以侵权行为人妨碍法院证据保全执行,判令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天宝公司是一家芬兰公司,中国和芬兰同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天宝公司作为TEKLA软件著作权人,其权利同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该案的及时、公正审理,充分彰显了中国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罚款处罚齐上阵 最高法对一起侵害技术秘密案件判赔600万元
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罚款处罚齐上阵 最高法对一起侵害技术秘密案件 判赔600万元 ——(2019)最高法知民终7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沙某诉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购买者惩罚性赔偿请求
原告沙某于2020年12月15日在被告安徽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网店购买了30盒“黄芪薏米饼干”,付款516元。2020年12月18日签收后,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又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3月3日,先后购买40盒、60盒、100盒“黄芪薏米饼干”,分别付款636元、1134元、1890元。四次总计付款41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