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2019年8月9日,姜某通过手机App扫描寄件二维码下单,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价值26380元的某品牌男鞋一双。下单后,手机下单界面显示已经默认勾选“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保护声明》”。此后,该邮件丢失。由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姜某将某快递公司诉至溧阳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6830元。
法院认为,App软件中默认勾选“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保护声明》”,无法通过单独跳框的形式对有关赔偿限额条款进行特别提示,不符合主动性的要求,寄件人也无法点击同意该条款,该赔偿限额条款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这种“默认勾选”的网页设置不具有合理性,无法使寄件人有效地阅读《服务协议》中有关赔偿限额条款,应认定快递公司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判令快递公司赔偿姜某26380元。
法官庭后表示,新型电商的快速发展,与快递企业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当前,各大快递企业均推出手机“扫码寄件”服务,与传统寄件业务相比,手机“扫码寄件”等线上寄件方法,为用户节约了时间和费用,提升了消费体验。但不同于传统的由寄件人手工填写快递面单模式,手机“扫码寄件”服务是寄件人通过手机扫码网上下单的方式进行邮递,相关合同协议内容及免除、限制责任的条款应通过一定方式在网页上显示。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王博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博士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汕头仲裁委仲裁员,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等。同时提起侵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时重复起诉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同时提起侵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时重复起诉的认定和法律适用 ——(2023)最高法知民终240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