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2019年6月19日,灌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连云港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诉王某某、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7月10日,该公司向法院提交回避申请书,而该申请书多处写有侮辱、攻击承办法官的文字。灌南县人民法院在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某谈话过程中,韩某某表示申请书内容系其本人所写,但拒绝承认其有不当言辞,也拒绝改正。
法院经依法调查核实,认定连云港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韩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当事法官的侮辱和诽谤,依法作出对连云港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韩某某处以拘留15日的决定。
承办法官庭后表示,近年来恶意侮辱、诽谤法官的行为多发,形式、载体多样,既有通过微博、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载体,也有当面侮辱、口出秽语等,更有甚者在上诉状、答辩状、回避申请等诉讼文书中恶意侮辱、诽谤法官。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法官个体尊严,更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为维护诉讼程序,保障法官权益,必须对此类违法行为及时予以遏制,并加以严厉制裁,以确保正常的审判工作秩序。本案中,法院依法分别对公司处以罚款、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拘留,对于遏制此类违法行为具有警示意义。
高级合伙人 王博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房产纠纷,公司风控,企业顾问等
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副局长、民革江汉区工委副主委等。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会登记备案律师、香港张嘉伟律师事务所中国法首席顾问,多地仲裁员。兼任:武汉大学研究员、研究生校外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理工大学/江苏商标品牌研究中心研究员,暨南大学、深圳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检验鉴定专家库专家,秦皇岛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等。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继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等民商事业务争端解决及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各类刑民交叉等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业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案具有丰富经验。